根据媒体报道,近几个月来,中国军方官员在与美方会晤期间明确表示,台湾海峡不是国际水域。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6月13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回答相关提问时明确表示,国际海洋法上根本没有“国际水域”一说。那么美方所说的“国际水域”究竟是一个什么概念呢?

通过查询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,我们可以发现,还真没有“国际水域”一说,只有内海、领海、毗连区、专属经济区、公海等概念。我们可以通过下面的图示来简单理解:

台湾海峡属于公海还是内海(台湾海峡是国际水域吗)-梦路生活号

按我国官方测定,台湾海峡最窄处约70海里,最宽处约220海里,由于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,从各自领海基线往外推12海里后,中间并不能连上,因此这部分不属于领海和毗连区,为两岸的专属经济区。虽然国际法上不具有“国际水域”一说,但外国船只能否穿越台湾海峡呢?

根据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的规定,外国船舶在领海有“无害通过”权,也即,国外船只在不损害沿海国国家和平以及安全的前提下,可以自由通过(指连续不停地迅速通过,不得停泊和下锚,除非不可抗力、遇难和救助;而且只适用于船舶,不适用于飞行器)。但是对于军事船只来说,公约没有规定可以无害通过,也没有排除这种做法。故这一部分就产生了争议,海上力量强大的国家认为,军舰也能无害通过;而海上力量薄弱的国家则主张只有在沿海国的许可下,才可以通过。我国于1996年加入《海洋法公约》,对此也做了保留,即外国军舰通过我国领海,应事先通知并得到许可。

另外,专属经济区是指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,专属经济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,不应超过二百海里。在这一区域范围内沿海国对其自然资源享有主权权利和其他管辖权,而其他国家也享有航行、飞行的自由,可以铺设海底电缆、管道等。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还享有对渔业的专属管辖权,外国渔船非经许可不能在此区域内捕鱼。

综上所述,台湾海峡中线附近的确不属于我国领海,而是属于专属经济区。这部分虽然不是国际水域,但可以说是国际水道,外国船只(包括军舰)可以穿越。但如果美国打着“航行自由”的旗号,行带有军事目的的水文测量、海洋探测之实,则显然不属于“善意”通过,我们必定会坚决反对。